张勤的轮休,硬生生被延长了。
理由很简单。
李霄做的饭,太好吃了。
第一天,她还想着吃完就走。
第二天,李霄做了红烧肉和松鼠鳜鱼,她想着,再吃一顿。
第三天......
张勤彻底不想走了。
她心安理得地在李家住了下来。
每天睡到自然醒,在院子里看看书,或者跟着李存续去公园散步。到了饭点,厨房里准时飘出诱人的香气。
李霄话不多,但总能精准地做出她爱吃的菜。
张勤感觉自己像是被投喂的宠物,骨头都酥了。
在701所绷紧的神经,也彻底松弛下来。
这天下午,张勤正窝在沙发里看一份国外最新的计算机期刊,院门“砰”的一声被推开。
“爷爷!我回来了!”
一个咋咋呼呼的声音传了进来。
是李昂。
他穿着一身时髦的牛仔服,头发梳得油亮,身后还背着个大旅行包,满面红光。
“我跟你们说,这次我回老家,那叫一个衣锦还乡!我……”
李昂一边喊,一边往屋里走,话说到一半,卡住了。
他看到了窝在沙发上的张勤。
张勤也抬起头,看向他。
四目相对。
李昂的嘴巴张成了“O”型,手指着张勤,“你你你……”了半天,一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“你怎么在这儿?!”他终于挤出一句话。
“我休假。”张勤言简意赅。
“休假?休到我家来了?”李昂感觉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。
就在这时,厨房的门开了。
李霄系着围裙,端着一盘刚切好的水果走出来。他看到李昂,眉毛都没动一下。
“回来了?”
他把果盘放到张勤面前的茶几上,又给她倒了杯水。
李昂的眼珠子快瞪出来了。
他看看自己那个冷血无情、揍起人来像拎小鸡似的堂哥,又看看他身上那条可笑的碎花围裙。